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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重大信訪問題或隱患一律暫緩批地,與其事後覆水難收,不如事前防微杜漸。增加的成本應該靠程序的完善來消除
  近日,國土資源部下發意見提出,在建設用地審批方面“存在重大信訪問題沒有依法妥善化解”的或“存在可能引發重大信訪隱患”的,一律暫緩通過。該規定在各地有強勁的動力謀開發的背景下,加大群眾利益維護的權重,十分必要。
  有重大信訪隱患不批地,有著深刻的社會語境。
  曾幾何時,拆遷成了一個帶有負面色彩的詞彙,被污名化了。這其實並不理性。土地是重要的生產要素,廠房、住宅樓、酒店,不是空中樓閣,老百姓的就業和收入提升也離不開盤活土地,尤其在城鎮化率還不高的發展中國家,“罷拆”的自然主義,無法支撐明天的發展。
  拆遷有歷史性貢獻,然而,確實也引發了社會性透支。
  2013年,國土資源部例行督察發現,一些地方存在徵地補償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、侵害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等問題。政府在徵地拆遷上存在僅止於給錢了事,對農民生產、生活、就業等方面缺乏相應的後續引導,使不少被徵地農民淪落為城市無業游民,從而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。更為嚴重的是,由於有的地方政府沒有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機制,甚至壓低農民土地收購價格,農民補償過低或補償不到位,引發了更多的拆遷上訪事件甚至暴力抗拆事件。
  與其事後覆水難收,不如事前防微杜漸。
  可是,前端從嚴,顯然增加了徵地的成本,該如何化解?
  筆者認為,成本增加了,看起來也許是壞事,但實際是好事。可以倒逼政府在改進徵地方式,建立有效的利益博弈程序,甚至嘗試建立相對更有公信的第三方評估上想辦法,這有利於換取更高質量更加健康的發展。
  從長遠看,解決徵地糾紛,除了信訪手段,還必須預留其它政策和法制空間,將徵地拆遷矛盾引入司法解決的軌道。
  總之,網民“逢拆必反”心態,釘子戶“獅子大開口”做法,某些強力亂拆行為,都要靠法治思維、靠工作的改進和程序的完善來消除。  (原標題:徵地前端嚴 能促工作細(民生觀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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